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

 

为了更好地开展鄂州市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工作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国土资源信息,根据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262号)和《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等规定,现编制了《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该指南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网站上查阅(网址:http://ezguotu.ezhou.gov.cn/),也可以向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申请领取。

一、主动公开

(一)公开范围

公开的国土资源信息范围参见《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。

(二)公开形式
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,网址:http://ezguotu.ezhou.gov.cn/。此外,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、报纸、广播、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

(三)公开时限

属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产生后,应急事项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,其他事项一般情况下及时公开,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日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等长期保留(若有修订则适时更新,若废除则自废除之日起删除)。

二、依申请公开

(一)公开范围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符合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,可以向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获取。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下列政务信息,不予公开:

1、属于国家秘密的;

2、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

3、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;

4、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,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;
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国土资源信息。

(二)受理机构

200851日起正式受理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申请,有关事项如下:

1、受理机构: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;

2、办公地址: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;

3、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11:30,下午2:305:30,节假日除外;

    4、联系电话:07113355300

    5、传真号码:07113355300

    6、通信地址:滨湖西路169号,;

    7、邮政编码:436000

    8、电子邮箱:ezyao123@126.com 

(三)公开程序

1、申请提出
   
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,应填写《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 
  2、申请方式
  
 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填写《申请表》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信箱即可。
   
2)通过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适当位置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   
3)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受理机构办公地当面提出申请。

3、申请处理
 
  (1)审查

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,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

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商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
2)登记

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填写登记表,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。登记表要注明受理件序号、受理时间、受理内容、受理责任人、回复时间、回复方式、回复满意度等事项。

3)答复

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(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):

属于应当公开的,制作公开决定书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属于免予公开的,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,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
属于主动公开的且市国土资源局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,制作公开告知书,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务信息,及时向社会公开,并制作公开决定书,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市国土资源局掌握范围的,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,同时制作不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告知书,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;

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,制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;

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,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申请内容。

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公民申请表见附件一、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表见附件二。

四、申诉监督

申请人认为鄂州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向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申诉或投诉,向监察机关举报,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。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一:

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公民申请表

公民

信息

   名

 

工作单位

 

证件名称

 

证件号码

 

联系电话

 

邮政编码

 

传  真

 

电子邮箱

 

联系地址

 

申请时间

 

所需信息情况

所需信息的

内容描述

 

所需信息的用途

 

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(可选)

纸面

电子邮件

光盘

磁盘

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选)

邮寄

快递

电子邮件

传真

自行领取

附件二:

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表

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

名  称

 

组织机构代码

 

法人代表

 

联系人姓名

 

联系人电话

 

邮政编码

 

传  真

 

电子邮箱

 

联系地址

 

申请时间

 

所需信息情况

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

 

所需信息的用途

 

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(可选)

纸面

电子邮件

光盘

磁盘

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选)

邮寄

快递

电子邮件

传真

自行领取